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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开战备粮仓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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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了半日,一行人来到楚州城外,一路上见到的流离失所的流民也越来越多,白骨露於野,千里无鸡鸣!

更奇怪的是,刚到城门口,火耳便一声嘶鸣,停下了脚步。

包拯心中不免一顿,因公孙策言道,此马乃是灵马,有三不走,难道是碰到了什么危险,又或者真的是遇到上了冤鬼?

顿时,包拯打开天眼,抬头一看,万里无云的晴空,却笼盖住一层厚重的黑气,黯淡无光。

包拯心中很清楚,那就是怨气。

看到这里,心中便更加确信了窦娥冤一说。

不想一个小小冤鬼,居然能有如此强大的怨气,以致于楚州大旱三年,颗粒无收。

《窦娥冤》包拯其实并没有看过,只是到里面的罪魁祸首乃是上一任的知州梼杌,如今已经高升吏部侍郎。

“火耳!”轻拍火耳脖颈,火耳叫了两声,继续前行。

到达城下,早有十几名官员在北门迎接。

“下官董华,率百官和衙役恭迎知州包大人。”

包拯看了董华一眼,知道他是皇上钦点的通判,负责考核地方吏治,笑道:“董大人免礼!”

“谢大人,大人请!”

进了城,董华安排妥当,直接让包拯就入住了州衙。

董华毕竟是个副手,包拯可是要在这里待三年,哪敢得罪,进了花厅后,又连忙作礼。

“董大人不必拘礼,你虽是州衙副职,却与本州平起平坐,请坐!”包拯微微一笑。

“谢大人。”董华下首坐下了。

包拯介绍了公孙策后,道:“本州初抵楚州,尚有诸多事务不明,还请董大人从旁协助。”

董华道:“下官定当竭尽全力。”

一番客套后,公孙策忽然起身问道:“董大人,学生有一个问题想请教,不知可否?”

“公孙先生请说。”

公孙策问:“州衙外放置的可是鸣冤鼓?”

“正是!”董华当即就派上了马屁,“自从包大人在定远县设置了鸣冤鼓之后,天下尽皆效仿,楚州自然也不例外。”

董华心里清楚,包拯可是皇上身边你的大红人,将来的成就不可估量,如能讨好于他,在皇上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,富贵财富自不在话下。

“如此说来,想必州衙之内常有人击鼓鸣冤了?”公孙策循循善诱的问道。

董华一听,心中就有些慌了,脸色也是大变。楚州变成这个样子,有目共睹的事情,公孙策这不是明知故问吗?

支吾了几声,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“董通判,”包拯见他答不上来,也就没有为难,道,“本州要查阅文案账册,若有不明白的地方,还请董大人务必实情相告!”

“下官必定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!”

“此外,楚州旱情严重,不知董大人可有开仓放粮?”

提起楚州大旱,董华脸色就是大变。

“董大人!”包拯叫了一声。

“大人,开仓放粮得朝廷批准才是,下官怎敢造次?”

“既是如此,本州现在命你每三日放一次粮,让百姓先度过难关。”

“大人,那可是战备粮仓,即便要放粮,也得先禀报朝廷,否则便是死罪啊。”董华叫苦道。

战备粮仓乃是防备战时所用,没有朝廷批准,任何人不得开仓,这是大宋朝定下来的铁律,谁也不敢更改。

包拯顿了顿,“若等朝廷批文下来,往返耽搁,楚州不知还要死多少人?董大人照办便是,若朝廷怪罪下来,本州一律承担,你按令行事吧!”

“这……是!”

董华哪还敢说话,明面上和包拯平起平坐,但终究是副职,摆设罢了,还不是什么都得听包拯的,只得应道:“下官这就着手操办,下官告退。”

董华开放了战备粮仓,一连发放了三天,包兴和王朝马汉四人都帮忙去放粮,董华心中惧怕朝廷降罪,却也不可奈何。

领到大米的难民顿时一片欢呼,为包拯歌功颂德。

三天的时间,包拯的青天功德蹭蹭上涨,天眼灵力已提升到“白银级”。

“大人此举,虽有利于百姓,然而对大人却极为不利。”看着百姓暂时解决了吃饭问题,公孙策虽然很欣慰,同时也替包拯担忧,毕竟这是抗旨之罪。

“公孙先生无需担忧,若皇上怪罪下来,我只有对答之语。”包拯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,心中早已想好了说词,没把握的战他可是不会打的。

公孙策不再说话。

放粮这么大的事情,很快就有人飞报京城去了。

包拯道:“公孙先生,放粮一事已然进行得差不多了,如今也该着手窦娥一案!”

公孙策点了点头,虽然他至始至终不相信“诅咒”之说,不过窦娥蒙冤却是毋庸置疑的。

当下两人翻阅了不少档案,果然将三年前的窦娥一案翻了出来,“大人,找到了,大人请看。”

包拯结果档案,正想看个明白,忽然州衙外面的鸣冤鼓却响起了十数声。

咚……咚……咚……

“大人……”公孙策和包拯对视了一眼。

“公孙先生,更衣升堂!”

包拯只得暂时放下了窦娥的冤狱,包兴伺候穿上官服,而公孙策则是穿上了师爷的服装,走向大堂来。

这是包拯上任楚州来的第一桩案件,平民百姓谁不要来看?都扶老携幼,将偌大一个州衙堵满了。

包拯入座,董华陪审,公孙策录案,王朝马汉、张龙赵虎护法,三班衙役分班列定,随即一声惊堂木响起。

“将击鼓鸣冤之人带上来!”

威……武……

包拯目光看去,上公堂的却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,容颜娇美,一双眸子却闪动着一股怨愤,身穿孝服。

“民妇林小黛,参见青天包大人!”

啪!

“林小黛,你有何冤屈,要状告何人?”

她这一身打扮,不难看出,家中是死了人,虽感觉穿孝服上公堂有些不吉利,但法律也没规定不可以,包拯自然没什么好说的。

“回大人,民妇……民妇状告我的父亲林申。”

话音才一落,满堂震惊,一个个瞠目结舌。

“什么?状告父亲,还是人吗?”

“不当人子……”

“大宋朝怎地有这等不孝女!”

“该死!该死!”

围观百姓掀起惊涛骇浪,脸露怒色。县衙官吏衙役瞪大双眼,就连包拯也怔了半晌,作声不得。

女儿告父亲,二十一世纪也少有,何况是等级制度深严的大宋朝。

自古民不告官,子不告父,这是铁律。

若定要告者,必先打一百杀威棒,下油锅,滚板钉,每一样都能要了人命。

也就是说,违背这条铁律,就是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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