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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千金不垂堂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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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客是个年轻人,十七八岁,身材健壮,肤色稍黑,胸膛高高挺起,模样虽说一般,但是气宇轩昂,浑身上下透着一种霸气,王者之气,那目光咄咄逼人,摄人心魄。

再看他的兵器,更是与众不同。常人非刀即剑,偶尔有棍棒或者槊的。而他的侍卫,替他握着一杆长矛,此矛柄两端均装有锋刃,故称双刃矛。

这杆长矛比主人还要高,镔铁打造,甭说军士,就是苏峻这样的将军都未必用得起。

贵客擦身而过,桓温不敢多看,目光一扫,就这一瞬间,又看到了这位贵客的不同寻常之处。他身旁的护卫不管高矮胖瘦,长相俊丑,都有一只大鼻子,鼻梁高挺,稍稍带有鹰钩状。唯独贵客,鼻子和苏峻路永一样,是个标准的汉人模样。

而这些护卫的大鼻梁,桓温似曾在哪里见过。蓦地,他想起来了,那是在兖州时,死在自己剑下的那个赵人骑兵,也有这样的大鼻梁。

除了南方的大晋,兖州的鲜卑人,苏峻居然还和赵人有来往!

马蹄声声,二十余人离开了将军府,只向南城奔去。

“叔叔高明,这下彻底清除了他们这些祸害,也为侄儿报了仇。”大疤眼幸灾乐祸。“别说,他们也是可用之才,要不是你查到了刘言川和殷浩是一伙的,为叔还真舍不得杀了他们。”路永摇摇头。

原来,桓温昨日看到大疤眼来找路永,就是发现了刘言川派出去的兄弟暗中去找殷浩,核实去年腊月初三是否出过远门,结果被军头大疤眼给发现了。

细查之下,两拨流民竟然是一伙人,而且还劈开马车,放走难民,鼓动上百人逃出军中,让苏峻臭骂一顿,让韩晃看了笑话,这怎能不让路永起杀心!

当然,这也是苏峻点头许可了的。路永本想就在城内,结果了他们,遭到了苏峻的阻止。苏峻之所以如此,因为他知道,桓温是韩晃的眼线,临走前还叮嘱他不时探望韩夫人,就是在堤防自己。

他若是不明不白死在青州,韩晃必定起疑心,若是追查下去,就会查到蛛丝马迹,到那时二人反目成仇,同室操戈,大事休矣。

“路副将,桓温这小子在城内颇得人心,尤其是令侄那次事情,让他声名鹊起。无凭无据杀了他,会影响士气,涣散军心,所以只能借小王子之手,这样的话,谁还敢生事,谁还能怀疑到咱们头上?”

这一招借刀杀人,不可谓不高明。但是苏峻还藏着说不出口的苦衷,只好故作深沉,以影响军心为由做这样的安排。

他这点心思,怎能瞒得住路永?因为桓温撞破苏峻丑事的那晚,在韩家院子外躲在暗处的那双眼睛就是路永。

“可是苏将军,那张缺失的账簿……”苏峻打断了他。“放心,他又不知道今日是他的死期,那账簿一定藏在营帐,你赶紧派人去搜。”

桓温刚出了南城,向南疾行十几里,便是岔道,再向西走可直通黄河岸的渡口。就在将要折弯西行时,南面的官道上,一大队骑兵疾驰而来,大旗猎猎作响,上书一个大大的韩字。

韩将军回来了!按日子不是要到后天吗?难怪苏峻今日就安排自己出城送客,估计是得知了韩晃返程的消息。

韩晃之所以急急返程,因为他对苏峻秉性再了解不过,这种出使之事,应该是路永的强项,可苏峻偏偏派了他。临出发当日,他要把所有的美酒都搬来送给苏峻,就是担心苏峻以好酒为借口去他府上。如果窥见了自己的美妾,一定会不安分的。

所以,去年的大喜日子自己都未张扬,悄悄的办了,就是不愿请苏峻去贺喜。

心急如焚,一路上马不停蹄,他不知道桓温能否明白他的用心,他更不知道,桓温就在这转瞬之间,已经折向西行,二人完美的错过了!再相见时,却是冰火两重天!

桓温喟然长叹,他看见了大旗,如果能稍稍迟留一下,就能见到韩晃,他就会实言相告,让韩晃找苏峻拼命,这样青州兴许就能土崩瓦解,除掉这个祸害,自己还能救出师父,带他一起南逃。

可是,偏偏就错过了。这一错,错出了后来诸多恩怨是非。

青州,桓温不知此生有没有机会再来。而那几个大人物,不久之后,在建康翻江倒海,桓温又适逢其会!

“什么?狗娘养的这么歹毒!”言川气得直爆粗口,恨不得食苏峻肉。“那怎么办,咱们只有九个人,他们十几个,还有俩亲兵,是逃跑还是硬拼?”

桓温恨不得踹他两脚,这两个都是蠢办法。“硬拼只有死路一条,咱们的弓马兵器都不如人家,若是逃跑,会被射成刺猬。”

“打不能打,逃不能逃,那你说,怎么办?不过首先声明,下跪求饶俺可不干。”桓温白了他一眼。“还挺有骨气,一会看我眼色行事。”“行,听你的,豁出命也干。”言川对桓温彻头彻尾的信任,百分之百的依赖。

地势越来越高,队伍这是在爬坡。“小王子,前面就是鹰愁谷,咱们要不歇会?”一个侍卫发出了暗号。

此时已经奔出了八十里地,前面一座大山迎面而来,山南平缓,砂石遍地,其间点缀着乱红碎绿,日头高悬,照耀着星星点点的生命。而山北,如刀削斧剁一般,造物主活活将大山当间劈开,生出一处二十几丈高的悬崖,悬崖下临深涧,谷底深不可见,故而名唤鹰愁谷。

绕过鹰愁谷,出了山,不远处就是渡口,比绕山跑平地要省出四五十里的脚程。

桓温等人策马在前,贵客居中,两个亲兵殿后。就在半山腰绕弯之时,桓温余光瞟到了一名侍卫悄悄探出手,朝背后摸去,这是到箭筒中取箭,要从身后偷袭自己。

说时迟,那时快,桓温从囊中掏出一块昨晚刚刚精挑细选的石头子,个个都圆溜溜的,非常趁手。腕部较劲,反手猛掷出去,冲在前面的那名侍卫闷哼一声,翻身落马。

这些侍卫绝非浪得虚名,反应神速,不再扯弓,而是齐刷刷一声,胡刀出鞘,拍马上前,眨眼之间,落在后面的三个流民兄弟被砍下马,双方只过了两招而已,刀法高下立判。

而就这片刻间隙,桓温已经架起弓矢,大喝一声:“住手!”

赵人一看,剩余几人都如出一辙,他们对准的只有一人,就是队形已散开而暴露在弓矢之下的贵客。

“保护小王子!”众侍卫齐声呼道。桓温高喝一声:“别动,若再敢妄动,这几支羽箭可不长眼睛。”

一护卫冷哼道:“哼哼!就你们那破烂的弓矢,这么近的距离能穿透我家王子的盔甲吗?而且,只要敢松开弦,立时就能将你等剁为肉泥。”

“是吗?”桓温还以颜色。“你家王子脖颈啊还有双手可没有遮蔽,这六支羽箭难保不会射中一支。再说了,就凭王子这胯下马,高大威猛,毛色赤而纯正,蹄口如海碗,应该也是大宛良驹吧。我们兄弟几人皆是草莽出身,无名之辈,今日宁可赌上这条贱命也要破釜沉舟,搏上一搏,不知王子意下如何?”

小王子身躯微微一震,胯下马确实是大宛宝马,名唤朱龙,比起别的良驹,四蹄更为坚硬,耐力极好。自为马驹起,就悉心照料,喂养的皆是上等食料,去年随自己第一次出征,就是征战鲜卑人时,就显现出天马的潜质。

别说这区区六个人,六十个六百个六千个,都抵不上这匹马。更何况,这几人皆无名之辈,和自己往日无怨近日无仇,犯不着冒这个险!

“兄弟们,今日终归是死,咱们也得赚上一点。只要这些侍卫胆敢再上前一步,即刻放箭!”

“是!”众兄弟吼道,还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弓弦扯了个满月。

“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,小王子想好了吗?”桓温继续威胁,口中铿锵有力,可是心如乱麻。他和小王子想得恰恰相反,再多的宝马良驹也抵不上自己一条命。而对方只要猛一转头,或者抬腕护住脖颈,自己这几支破箭根本伤不着人,此刻只能拿马说事,硬扛着。

临来时,苏峻特意关照,恳请将这几人杀死在半路,抛尸荒野。当时也就随口答应了,不就区区几个流民嘛,这有何难。为此,苏峻还连干三碗酒,一碗酒抵三条性命。

小王子万没想到对方能出此玉石俱焚的下策,这种自杀的方法很不光彩,但扪心自问,自己被人当刀使唤,也算不上光彩。

双方僵持了片刻,小王子毕竟老道,他不想这样结束。

“你们以为这样就能迫使本王子就范吗?本王子从来不受人威胁。”言罢,动作敏捷,亮出了双刃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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