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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潜入人族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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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科技说难也不难,说容易也不容易,关键的是要有足够的人才。

巫族族人虽然大部分人一脑子肌肉,但是并不是说他们很傻,相反,他们很聪明,否则怎么可能有和妖族争夺天地主角的资本?

巫族天真烂漫的性格是天生的,传承自创世神盘古,每个巫族生下来,灵魂最深处都有盘古创世神的烙印,虽然他们的灵魂已经和肉体结合在一起。

作为创世神盘古的直系后羿,自然不会是愚蠢的种族,盘古能够打败三千魔神,能够修炼到和大道争锋的境界,自然智慧高绝,他的直系后裔的智慧也不会低。

人资已经诞生几千年了,就算是巫族不堪大用,方浩也可以招揽人族为巫族所用。

在这个时代,都流行着强者为尊的社会规则,作为后天种族的人族,自然不会被尊重,这样的种族更好招揽。

接下来的一个元会,妖族会炼制所谓的屠巫剑,杀戮万亿人族,最后只剩下一小部分人族在大神通者的保护下活了下来。

作为后世人族的一员,方浩自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,拿亿万人族的灵魂炼器,这是多么恐怖和邪恶的事情。

而且,方浩猜测这些女娲创造的第一批人族智慧不低,可能基本上都是后世那些超级学霸的水平,毕竟造人的材料是顶级神材九天息壤,这可是洪荒天地中的绝世神材。

换句话说,第一批人族的智慧可能很多人不比爱因斯坦和牛顿差,再怎么说也是圣人女娲创造出来的智慧种族。

只要有百八十个牛顿和爱因斯坦,科技文明的战车将会所向披靡,谁也挡不住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一夜无眠,新的一天再次到来。

怎么发展科技,他的心中打好了腹稿。

他给自己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将洪荒的第一朵凡火升起来,开启文明的第一步。

如今的洪荒世界,所有的火焰都是法术诞生的,因为浓烈的先天灵气,凡火不能自然诞生。

这个点火者的选择很重要,按说最好选择巫族,但是方浩前世身为人族,还是希望人族做这个文明点火者。

在这个神魔的世界,文明不存,强者为尊,改变这种蛮荒状态的办法只有一个,那就是建立文明。

因为天道中没有文明规则的存在,就像这个世界的文明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封锁,所以,这个世界虽然发展了两百多亿年,仍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文明兆头。

一大早,方浩就找到了河畔。

“畔,你将我们的部队战士集合起来,我有重要的事情吩咐。”方浩吩咐道。

“浩哥,不知道什么事情,是去捕猎吗?”畔问道。

“不是,等下你就知道了,你小子快点召集他们,怎么那么多废话。”方浩看着他好奇宝宝地模样,不满地说道。

“好嘞!”河畔憨厚地说道。

不久之后,一百战士集合完毕。

一个个肌肉高高鼓起,一看就是勇武有力之辈。

方浩看着自己手下的这一百战士非常满意,这一百人是部落比较强的阶层了,全都是金仙级别的存在,而且经历了几个月巫妖大战的残酷战场训练,变得非常有纪律。

为了让他们在战场活下来,方浩在战争中利用前世二战电影里面躲避大炮的办法作战,这种方法进行作战效果出奇的好,几个月的残酷大战中没有一个人死掉,甚至连十几个重伤的伤员都被他用现代医术救了回来。

这场战争中,方浩在一百人中树立了绝对威信。

“各位兄弟,这次在战争中,我意外获得了来自于科技魔神的残破传承,不过这个传承在低级阶段对我们巫族用处不大,所以我要去旁边的人族发展这个科技大道,希望大家助我。”方浩说道。

“科技大道,那是什么?”河强问道。

“科技大道就是利用实践总结出来各种原理,然后利用这种原理发展力量

……

具体的你们可能不懂,因为毕竟是大道嘛,很难说清楚。”方浩说道。

听了方浩的回答,河强挠了挠头,然后满脸懵逼地点了点头。

“你们有人听懂了吗?”方浩问道。

众人面面相觑,表示很懵逼。

“浩哥,我也没听懂,但是明白了你的意思,这个科技大道最关键的就是要人多,我们巫族的人增加的太慢,但是人族增加快,所以适合去人族发展,是这样吗?”这时候,人群中河慧说道。

“嗯,你的理解非常正确,这一次我们就去人族,去人族不要展示过于强大的武力,我们的目标是让他们发展科技大道,你们也要努力学习这个科技大道,你们放心,用不了十万年,你们就会体会到科技大道的强大。”方浩说道。

“老大,这个劳什子科技大道能提升实力吗?”人群中又有人问道。

“科技大道嘛,那可是三千大道之一,自然是可以提升实力的,而且速度不比苦修慢,甚至更快。”方浩点点头说道。

众人听到这里,再也没有疑虑,反而升起了浓厚的兴趣。

方浩没有骗他们,科技确实可以提升他们的实力,不过这个实力是外物的实力,和他们想象的力量完全不一样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

直径上百米的巨大太阳发出金黄色的光芒,高高地悬挂在高空,强烈的金黄的阳光洒向森林,炎热的微风拂拂吹过,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。

更远方一座巨大的高山耸立在天地之间,山脚到山腰一片翠绿色,山腰之上一片雪白,更上面就是一片湛蓝的冰川,和湛蓝的天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,在传说中,山顶通往天地的尽头。

在一座小山山腰的巨大山洞中,有一个人族部落叫做红石部落,五六百个红石部落的女人、老人、孩子以及一些留守的男人。

他们翘首以盼,望着远方的一条小道。

每一个人脸上都露出期待的表情,他们在期待部落的猎人团队能够平安回来,能带回来大量的食物。

在这种等待中,时间一分一秒流逝,阳光的角度缓缓变化,直到光线和地平线平行,夕阳的余晖开始浮现,一时间漫天云霞美丽异常。

终于来了。

在太阳落山的时候,上千米之外的草丛中,七八十道身影出现,像是蚂蚁一样抬着好几头巨大的野兽,朝着红石部落缓缓走来。

顿时。

红石部落里面,每一个人都精神一振,他们部落出去狩猎的勇士回来了,这意味着他们今天又可以饱餐一顿,吃上最有营养,最能饱腹的野兽肉了。

一想到这里,红石部落中就传出一阵阵欢呼声。

“哦,兽……”

“人,屋!”

“兽,吃,肉!”

“……”

一个个远古人类站在部落聚集地东侧,他们满脸喜笑颜开,兴奋的呼喊着,跳着怪异的原始舞蹈。

尽管他们的语言非常缺乏,但是方浩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半个月,自然听得懂他们呼喊的内容,大意是:

“部落族人猎杀野兽回来了。”

“族人安全回来了,太好了。”

“太好了,猎杀到了这么多野兽,我们有肉吃了。”

远古人类的语言,就是这么朴实又简单!夹杂着一股奇特的脑波交流,就如同蚂蚁的交流一样。

很快,那些扛着一头头野兽的红石部落勇士,已经近在眼前了。

所有族人都可以清楚看到这些得胜归来的勇士,走在最前面的是他们部落的首领“红”,红石部落最强壮的男人,头上戴着鲜艳的野鸡鸡毛,脖子上挂着一圈猛兽的寿牙,腰上围着猛兽的兽皮,手里拿着猛兽的的骨棒。

在他身后,一共跟着上百个个部落最强的男人和最强的女人,男人普遍身高两米以上,女人一米八以上,都拿着骨棒,一个个肌肉硕大,连女人都是如此。

被保护在中间的是将近二十个扛着角羊这种远古野兽的勇士,每一头角羊都有两牛犊子大小,重达上千斤!

角羊是附近的特产,在部落的周围到处是这种巨羊,四头巨羊足足四千多斤的兽肉,绝对足够整个部落吃上三天。

其实还可以吃更久的,不过因为这个时代的人类还不会保存食物,所以,一两天过后,这四头巨羊的肉就不能吃了,只能扔掉。

随着那四头巨羊的身影彻底浮现在所有人眼中,红石部落中的氛围变得更加热烈了。

山洞众人在一个身穿兽皮的中年女人带领下迎接部落勇士,她叫“谅”,她站在整个部落的前面。

半个月前,方浩带领一百巫族战士来到这里,看到红石部落被洪荒猛兽围攻,毅然出击杀死了猛兽,然后加入了红石部落,低调地潜伏了下来,成了狩猎队的一员。

此时是蛮荒年代,文明不显,人族没有经过教化,智慧不高,自然没有能力看出方浩等人不是人族。

当然,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族和巫族外表几乎一模一样,人族是女娲模仿盘古创造出来的种族,而巫族却是盘古的直系后裔,如果不看血脉,完全就是同族,仅仅有细微的差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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